《楚雄日报 (汉)》是中共楚雄彝族自治州委机关报,前身为 1956年创刊,国内统一刊号 CN53-0005,邮发代号 63-38,周六刊彩色印刷,由楚雄彝族自治州融媒体中心运营出版,是彝州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主流汉文党报。报纸坚持政治家办报方针,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,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及时传递州委、州政府各项决策部署,搭建连通党心民意、凝聚各族群众共识的权威舆论桥梁。
报纸开设时政要闻、县域发展、乡村振兴、绿色产业、生态保护、民族团结、民生调查、理论评论、马樱花文艺副刊等特色版面。立足楚雄滇中发展区位优势,聚焦高原特色现代农业、绿色能源产业、哀牢山生态保护、彝文化传承、滇中协同发展等重点工作,深耕彝族文化、红色文化本土资源,兼顾权威政务报道、基层一线采访与建设性舆论监督,生动记录彝州高质量发展实践进程。
报社持续推进媒体深度融合,构建以报纸为龙头,“最楚雄” 客户端、云南楚雄网、楚雄发布新媒体账号协同联动的全媒体传播矩阵,不断拓宽主流声音传播渠道。报纸发行覆盖全州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乡镇村落,在滇中片区拥有稳固受众基础与区域影响力。创刊以来,报社践行新闻 “四力”,大量作品斩获云南新闻奖、中国地市报新闻奖,多次获评云南省优秀报纸。作为楚雄核心主流舆论阵地,《楚雄日报 (汉)》持续讲好彝山奋进故事,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,汇聚全州发展合力,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楚雄实践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环境。
要闻 时政广角 经济 党建 乡村振兴 社会·民生等
(1)杜绝新闻稿件虚构场景、补充细节、合理想象。新闻写作恪守客观纪实原则,不能使用文学创作手法编造对话、心理活动,通讯特写素材全部来自真实采访记录。
(2)稿件出现投诉、纠纷案例,不曝光无关第三方信息,精准锁定涉事主体。防止牵连无关单位、普通群众,避免扩大负面波及范围,引发不必要舆情纠纷。
(3)食品安全、市场监管报道,行政处罚信息以市场监管局公示文书为准。不提前披露尚未完成调查的案件,不使用“毒食品”等刺激性标题,理性引导公众食品安全认知。
(4)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等群团组织活动报道,规范组织名称、活动职能。不混淆群团组织与行政机关职能边界,活动成效表述贴合群团组织工作定位,避免越位表述。
(5)气象、地质灾害预警报道,预警等级、影响范围以气象、自然资源部门官方预警为准。不自行预判灾害强度,不夸大灾害影响,同步普及防灾避险正规科普知识。
(6)稿件引用法律法规条文,核对法条编号、完整原文,法条名称不能简写出错。新修订法律生效时间明确,不继续使用废止法条内容,政策法规解读邀请法务人员辅助审核。
(7)稿件中交通工具、重大设备参数,向运营单位核实。不传播未经证实的安全隐患传闻,正面宣传交通建设、装备升级同时,客观理性,杜绝夸大安全性能。
(8)志愿服务、文明实践报道,核实志愿服务时长、服务对象、活动实效。杜绝编造志愿者事迹、虚构服务案例,先进典型素材必须经过所在单位审核确认。
(9)稿件涉及招投标、政府采购信息,以官方公示平台内容为准。不提前披露未开标项目信息,不评价投标企业优劣,严守招投标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。
(10)河湖长制、林长制、田长制报道,责任人姓名、管辖范围依据官方公示清单核对。不出现河长、田长信息错误,准确厘清各级管护职责,保障河湖耕地保护相关报道严谨规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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